飞吻小偷

哥哥珍的是大天使

[南硕]关于灵魂伴侣的两种可能性(Side.金南俊)

*灵魂伴侣AU

*刑警金南俊X卧底金硕珍

*明天更阿珍视角(不过是独立的两个短篇)

*求评论QvQ


Side.金南俊

- 你的灵魂伴侣对你说的第一句话,会浮现在你右手的无名指上,形成戒指的形状




金南俊恨死了所谓灵魂伴侣这码事。


“你知道吗?灵魂伴侣这东西,是真实存在的。”

在金南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的女同桌神秘兮兮地对他说。她的手里紧握着一本从书报摊买来的三流言情小说,粉红色的封面上用繁复的花体字写着《命中注定我爱你》这种烂俗的标题。

“你的灵魂伴侣对你说的第一句话,会浮现在你右手的无名指上,形成戒指的形状。”

她特别严肃地宣布。

“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那行字就会在无名指上逐渐出现了。一开始是黑色的,环绕在下指节上,就像黑色的戒指,像藤慢做成的戒指。反正书里是这么写的。”

“是藤蔓(wan)。”金南俊皱着眉头纠正她。

“那个字就念慢,你真没礼貌。”她甩了甩小辫子,生气地反驳,“然后呢,在你遇到你的灵魂伴侣之后,这行字就会变成鲜血一样的红色。天啊!!!真的好浪漫!你希望你的灵魂伴侣对你说什么?我希望他能夸夸我的眼睛,我觉得我的眼睛长得特别好看。”

金南俊仔细打量着她的眼睛。小女孩高傲地仰起头,准备接受他的夸赞。

“不是我说。”金南俊想了半天,评价道,“你数学作业写完了吗?今天我家里有事,一放学就要回家,可没法借你抄。”


金南俊因为这件事,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被他的女同桌单方面冷战了将近一个月。不过他是个成年人,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讨厌灵魂伴侣这东西的存在。

他的理由相当充分。

在金南俊初二那年,一个温度适中,小风微拂,花香阵阵,蝉鸣声声……简单讲,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一个夏天的下午——他忽然觉得右手无名指根部有些刺痛。就像是什么人拿着钢笔在他的手上写字。

他立即反应过来,是灵魂伴侣。

他看着那行字在他右手无名指第三指节中间缓慢浮现,是漂亮的连笔字,娟秀好看,正符合他对理想恋人模模糊糊的定义(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想象中一切都很模糊,只有一双高帮匡威鞋特别的清晰)。

要说他对将来的恋人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毫无期待,那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事实上他曾经偷偷想象过会是一句怎样的话,甚至因为种种可能性而彻夜难眠。金南俊屏住呼吸,连眼睛都不敢眨地看着那行字——

「天,你们对我男朋友做了什么?如果他出了什么事,我可要跟你们拼命。」

金南俊觉得这一天一定是他整个人生里最倒霉的日子。


这个“第一句话”说明了两点问题。

一,他未来的灵魂伴侣在遇见他的时候已经名花有主了。金南俊虽然是个破坏王,但是摔坏钢笔,弄倒桌子,打翻花瓶这种也就算了。破坏别人的爱情生活?这实在有点超脱他的道德底限。而这行字无疑是在无时无刻地提醒他:如果你想找到人生挚爱,你就命中注定要当小三。

二,他未来的灵魂伴侣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和金南俊想象中那个穿着高帮匡威,梳着黑色直发,戴着眼镜,文静整洁又感性的形象相去甚远。一个人打一帮男生?听起来像个小太妹。

金泰亨对此有不同意见。

“哥,你想没想过说不定不是不良少女?说不定是个男的呢?”

金南俊觉得这话一点没让他感到安慰。


无论如何,金南俊顺利地长大成人。除了因为这该死的灵魂伴侣让他对爱情产生怀疑和心理阴影,导致几次恋爱都以分手告终(不过,反正她们也不是他的灵魂伴侣啊)以外,他基本上算是个百里挑一的优秀成年人。他以警校第二名的成绩毕业(在侦查与反侦察课程上因为不善于隐蔽而扣了分),进入了市警局,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刑警。

他有着正直的品格,超乎常人的脑力,以及一切能够让他出人头地的特质。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因为侦破了数件大案而平步青云。不过金南俊本人对此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想为匡扶正义出把力。职位变高,说明他能做的事也更多了。这是很好,不过同样面临的危险也更大。本地的几个黑帮虽然平常为了争权夺势打得头破血流,但是在干掉金南俊这一点上倒是罕见地形成了共识。为了保护他,他们已经很久不让他出任务了。

金南俊在酒吧喝着闷酒,一想到这里就不太开心。今晚有个大行动,跨地区合作,旨在一口气端掉本地黑帮与毒贩子的供销链。然而他被彻底排除出这次行动之外,只负责提供“后方支援”。虽然他清楚他们只是希望金南俊不会年纪轻轻就因公殉职,黑白照片登在日报头版,不过他还是很不高兴。他艰难吞咽着马提尼,上好的威士忌喝在嘴里比毒药还苦。他完全没注意到吧台里帅气的粉色头发调酒师以远远超乎寻常的专注眼神,饶有兴致地盯着他的脸。

一个年轻人从人群中艰难地挤出来。金南俊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发现这个年轻人的脸有点眼熟。他是金南俊颇为看重的下属,姓名列在此次行动的前哨名单里。那个年轻警察要了一杯酒,用专业的手法打量着周围的情况。太过专业了,那些经验老道的黑帮一定会有所警觉。金南俊已经看到四个穿着西装,身材魁梧的男人从不同的方向向着这边走来——

“你这个小偷!就是你偷了我的钱,对吧?”

身体先于大脑行动,金南俊一把扯住那个便衣警察的衣领,大吼起来。年轻人被他吼蒙了,完全不知道上司到底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又为什么说他是小偷。

——跑啊。

金南俊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然后重重地给了他一拳。他踉跄了两步,正对着酒吧大门的方向。四周的酒客们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争执而骚动起来,阻碍着那几个黑帮前进的道路。那个便衣警察猛然醒觉,立即撞开了酒吧大门,没命地飞跑起来。

金南俊冲着他的背影大骂毛贼,在心里疯狂祈祷这小子足够机灵,知道该赶快去报告情况让他们提前收网。一只钢铁似的巨手捉住了他的胳膊。他用不着回头看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命运真是难以捉摸。在金南俊被两个高大的黑帮押上楼的时候,他开始在心里盘算这些人还讲不讲旧时代的江湖道义,起码给他一个立遗嘱的机会。


“他肯定是个条子。打,打到他说为止。”

金南俊听见那个黑帮老大用轻快的语气下命令。就像他们没这么做似的——金南俊模模糊糊地想。他现在浑身是血,稍微一动弹就疼得要命。笨手笨脚的黑帮小弟用一盘冷水泼向他的头,里面的冰块砸得他甚至想干脆就这么死了算了。那个贩毒的越南人似乎特别喜欢看这种戏码,从刚才开始就不停地称赞这个黑帮老大是个英雄。如果金南俊不是被打得动弹不得,他可能早已把晚饭吐得一干二净。

这时候他听见什么人上楼的声音。金南俊的眼前出现一双名贵的黑色皮鞋——不是高帮匡威——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有心思想这些。他些微抬起视线,是刚刚吧台边上那个英俊的调酒师。一头漂亮的粉色短发,丰满的嘴唇,一脸快乐的笑容。

他来这里干什么?

就像是为了解答他的疑问那样,几个黑帮喽啰对着这人鞠躬行礼。他走向金南俊,一只手不客气地抓着他的头发强迫他露出正脸。

他看了看金南俊的长相,然后惊讶地说:

「天,你们对我男朋友做了什么?如果他出了什么事,我可要跟你们拼命。」


金南俊活了二十七年,从没遇到过这么让他措手不及的事。他的右手无名指开始微微发烫。面前帅气的调酒师不敢置信地眨了眨眼,扭头看向那个黑帮老大。他觉得自己的大脑已经快要当机。

「谁他妈是你男朋友,你不是早和那边那家伙好上了吗!」

他觉得这个回答真蠢,但是一时间他也想不出更合适的了。黑帮老大一脸迷茫地看着他俩,表情就像是断头台上的刽子手忽然发现自己正站在马戏团舞台的正中央。

“所以你跟踪我是因为觉得我出轨?你是不是傻啊?”

调酒师瞪圆了眼睛对他大吼。他立即回嘴。

“结果你和这帮人混在一起——还不如出轨了呢!你一开始接近我该不会就是为了从我这儿套取警方的情报吧?”

金南俊从来不是个好演员,那个调酒师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他一脸没法沟通的表情,扭过头跟那个黑帮老大开始解释。

“真不好意思让您看了这么一出猴戏。”他头疼地说,“您也看见了,我得跟我男朋友好好沟通一下。能给我们点时间吗?”

黑帮老大的脸色看起来像是再也不想看见他们俩人。那个调酒师招呼小弟解开绑着金南俊手腕的铁手铐,扶着他下了楼梯,走进酒吧背后的小巷里。

“——谢谢。但是你为什么要救我?”

金南俊怀疑地看着这个黑帮高层。如果想用怀柔战术,从他身上套取情报,那他们可找错人了。就算面前这个人是他的灵魂伴侣,就算他有金南俊见过的最好看的嘴唇,就算他不承认他恐怕已经爱上了他——

“啊,一直没来得及跟您报到。”他用利落的手法撕下丝质的衬衫为金南俊包扎伤口,笑着回答,“金硕珍,目前算是在干卧底。上个星期组织关系刚转到您这里。不过反正今天就是我卧底生涯的最后一天了。”

他歪了歪头。金南俊听见远处传来一片警笛声。看来行动一切顺利。不过此刻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担心。金硕珍歪着头看着他,小巷里黯淡的霓虹灯在他们身上笼罩上一层天鹅绒般的红色光晕。金南俊觉得自己狼狈极了:浑身是血,浑身是水,浑身是伤,筋疲力尽……他看着金硕珍的眼睛,搜肠刮肚地寻找合适的赞美。

他忽然有些后悔。他小学的时候应该珍惜每个练习的机会的。


“我——我能看看你的无名指吗,右手的无名指。”

他磕磕巴巴地说。

“当然。”金硕珍笑了起来,声音像是悦耳的清泉,“说实话,我小时候为这东西烦恼了好久。得是什么样的混球才会第一次见面,就和自己这辈子最喜欢的人说这种话啊?”

他抬起右手。无名指上一行血红色的字迹在霓虹灯下闪闪发亮。

「谁他妈是你男朋友,你不是早和那边那家伙好上了吗!」

金南俊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一开始只是简单地上提嘴角。但是就像是某种病毒性的传染一样,他逐渐没法控制自己的笑意。他张开嘴巴,笑得弯下腰,胸口和腹部的伤让他浑身发疼,但是他还是笑得停不下来。

“你得赶快去处理伤口,好在他们应该准备了救护车,以备不时之需。”

金硕珍担心地看着他。金南俊则用一根手指压住了金硕珍的嘴唇。

“嘘。”他说。

“在那之前,我还得抓紧办件事。”

金南俊握住金硕珍的右手。闪耀着鲜红色,像藤蔓做成的指环一样的两行文字在他们的无名指上反射着霓虹灯温柔的光辉。金南俊搂住金硕珍,亲吻着他的双唇。

这是个久候终至,又水到渠成的吻。就好像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一切苦恼都是应受的,一切欢愉在它的面前都是苍白无味的。而最妙的是,这个吻只是一切的开始。将来他们还会很多次这样地接吻,早晨告别时,晚上归家时,在酒吧,在天台,在警察局的茶水室里——他们将会无数次地亲吻,拥抱,诉说永远也说不完的情话,就连死亡也无法将彼此相爱的两颗心分离。

他们只吻了三秒钟。但是却像一个世纪那么长。不过毫无疑问,这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妙,最快乐的一个世纪。金硕珍的脸像是熟透了的番茄一样泛着亮彤彤的红色。他搀扶着金南俊,送他走向救护车的方向,悄声说着:“我曾经恨透了灵魂伴侣这码事。不过我现在觉得,这其实也挺不错的。”

“你猜怎么着?”金南俊回答说,“毕竟,我们可是灵魂伴侣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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