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吻小偷

哥哥珍的是大天使

[VJIN/糖鸡]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1)

*理论上隔日或者隔双日更

*实际上我尽量……

*之前的点梗还有别的想写的,会尽量写,有些梗因为有相同构思的中篇所以就不写成短篇了,另外龙与鲁特琴没有坑会继续更新的就是思路瓶颈了……

*韩国人出演的美剧,现代奇幻题材

*狼人金泰亨X吸血鬼金硕珍


以下正文:


[VJIN/糖鸡]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1)



01


- 姓名?

- 金泰亨。

- 年龄?

- 21岁。

- 种族?

- 狼人。后天转化的狼人。

- ……

- 你知道你为什么在这儿吧?

- 我不知道。

- 别装傻!

- ……

- 你昨天在酒吧里杀了3个平民。重伤了7个,其中有4个人现在还生死不明。你还杀死了一个年轻的吸血鬼和两个猎魔人,其中一个是我最得力的手下。这座城市已经十多年没有爆发过这么大规模的冲突了。小煞星,你到我的城市来,到底是要做什么?

- 哈,告诉你又怎么样。我是来报仇的。我要杀一个人。

- 确切地说,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吸血鬼。

- 我非杀了他不可。


02


郑号锡揉了揉眉头,筋疲力竭地长叹出一口气。


距离满月还有一个星期,洛杉矶的异界生物们像到了发情期的猫一样满街撒尿,惹出各种各样的麻烦事。郑号锡已经整整三天没睡觉了。在他顶着黑眼圈,端着星巴克的杯子走出警局准备下班的时候,他浑身鲜血的手下带来了这个被浸过圣水的白银锁链捆着仍然不安分地挣扎,金色的眼睛隐隐泛出红光的小狼人。


即使是以怪物的标准,金泰亨也算得上超乎寻常的强壮。三针硝酸银溶液下去也只是让他的眼神稍微浑浊了一点。郑号锡相当确定,他们警察局因为缺乏经费而掺了杂质的“纯银”手铐根本铐不住金泰亨,他不挣脱大概只是因为他不想。


郑号锡怀着听天由命的心思接过案卷,简单翻看了一下。然后他发现,他接下来一个星期,大概都可以彻底告别睡眠。这个年轻的狼人在来到这座城市不到一个小时后,就直奔三教九流混杂的黑街酒吧,还没打听到他想杀的那个吸血鬼的下落,就和几个混混和瘪三打了起来。等到郑号锡的手下到场时,酒吧里的场景就像是只会用鲜血和肉块制造低劣生理刺激的B级恐怖片导演耗尽心力堆出的拍摄现场。吧台和桌子都糊满了黏答答的血液,内脏和肠子挂在迪斯科球上。大厅的正中间,蹲着一头将近三米高,金红色眼睛,浑身是血的巨狼。


郑号锡叹了口气,机械地转着鼠标滚轮,一片片地扫视着屏幕上显示出的在洛杉矶注册生活的吸血鬼名录。这根本毫无意义。这个城市里生活着几千个吸血鬼,天知道金泰亨想杀的是哪一个。他试图询问,而对方守口如瓶。


“我已经说得够多了。”金泰亨露出犬齿低声咆哮,“如果你们不赶紧放了我,我就自己走。”


郑号锡当然不可能让金泰亨自己走。


整个加州近几十年来都没出过这么严重的大案。就连那个自从偶然见过郑号锡的六对火焰翅膀后就再也没敢跟他搭过话的直属上司都气急败坏地找了过来,要他“管好你们这摊烂事”。说的就像他能管得了一样——这小家伙偏巧是弗罗里达那边狼群的前任头狼,如果他在郑号锡的辖区里出了什么事,那些东南方的狼群集体寻仇,那么过不了两天,好莱坞的导演们只要在街头架起摄像机,就能拍到货真价实的《狼人杀人夜之变种惊骇》。但他也不能放了他。洛杉矶的吸血鬼们向他暗示,如果这小子走出警局超过十米,金泰亨的生命安全就得不到任何保证。


郑号锡倒不怕吸血鬼们真的杀了金泰亨,但是他希望金泰亨手上不要再添人命了。或者吸血鬼命,反正都是一样。洛杉矶目前的局势一触即发,他不希望金泰亨成为那根导火索。


“长官,您的电话。”他的部下小心地提醒。他点了点头,心不在焉地拿起话筒。


对面的声音经过电磁波的处理后有些模糊失真,只能听出对方使用着标准而优雅的旧式英语,声音醇厚得像是上好的意大利红葡萄酒。得要非常专注,才能从他的句尾和吞音里听出一些似乎源自东方国度的文化遗留。


“大君。”对方向他打招呼的语气像是在邀请他去喝下午茶,“我们很久没有联络过了。”


郑号锡的心口猛地一沉。这个世界上还活着的,会用这个名号称呼他的人并不多。绝大多数都和他一样苍老,也因此极为危险。而如果将范围缩小到洛杉矶居民,那么可能的答案只有一个。


恰好是他此刻最不希望参与此事的那一个。


仿佛是察觉到了他的抵触,对方轻声笑了起来。郑号锡忽然觉得,在原初之始,伊甸园里那条蛇在诱惑那只可怜的母羊时,想必就是这样的语气。


“别担心,大君。实际上,我有个好消息想要告诉你。”



03


当郑号锡抽着烟,用钥匙打开金泰亨的手铐时,他看起来脾气差得要死。拜之前那位用充满憧憬的神情滔滔不绝了整整三个小时,在当年的七日战争中郑号锡是如何手执火焰长剑浴血奋战在最前线的史诗传奇的年轻警探(同时也是一位低阶天使)所赐,金泰亨明智地决定,在郑号锡咬紧牙关骂着脏话,并且在地上踏灭了烟头时,保持谨慎的沉默。


“银制”手铐摔落在木头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金泰亨舒了口气,扳了扳手腕。他看向郑号锡。后者在桌子上放上了两摞文件。


“有人保释你。”他简明扼要地说,“左面是人类的手续,右边是我们的手续。签字。用你的真名。”


郑号锡一脸烦躁。金泰亨有些犹豫,如果他此时提问,会不会恰好点燃一触即发的高爆炸药。不过金泰亨的性格里向来缺少瞻前顾后的因子。


“有人保释我?是谁?”


他皱着眉头想了半天。金泰亨在十八岁那年离开洛杉矶,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在那之前,他在洛杉矶也没有多少朋友。他在脑海里检视着那些名字,然后有些犹豫地开口:


“是朴智旻吗?”


“不是。”郑号锡干净利落地否定,“而且那个人要求我不得透露他的身份。听好了,保释人为你缴纳了巨额罚款,并且答应我们你会保证除了你要杀的那个吸血鬼之外,在洛杉矶连一只蚂蚁都不会伤害。如果你老老实实,我们可以对你的复仇行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你答应这些条件,签好字,你就可以离开这里了。如果你拒绝,拘留所离这里车程三个小时,我们立即出发,我还来得及在天亮前回来,说不定正好能赶上隔壁汤姆森夫人早上烤好的第一批小圆餐包。”


他停顿了一会儿。当郑号锡再次开口的时候,他已经换了一种老警察特有的,“现在开始每个字都给我记住”的口气。


“如果你答应,之后又反悔。只要你签署了我们的文件,我向你保证,一道雷光之后你就会死得干净利索,一点狼毛都剩不下。你我不是人类,我们没有灵魂。死亡对于我们来说,等同于彻头彻尾灰飞烟灭。我想这一点你比我更清楚。”


郑号锡盯着金泰亨。而金泰亨露出犬齿,低声嘶吼。


他讨厌被威胁,而被一个浑身散发着圣光的炽天使威胁的感觉更是恶心得让他想吐。但是排除他的身份,郑号锡提出的交易倒是条件优厚。他小心地拿起钢笔,在那些文件上签上名字。


“你不看看上面印着什么?”郑号锡忍不住问。


“没必要。”他挑了挑眉毛,“你们是不会撒谎的,就像我们在月圆之夜会变成精神错乱的疯子。生物天性。我什么时候能出去?”


“出门右拐,有指示牌。”郑号锡在他对面坐下,又点燃了一根烟。他收拾着那些乱七八糟的文件,一脸疲倦地说着话,好像只是出于义务和责任,而实际上他根本不想掺和这事,“你的保释人在门外等你。要走快走,别等到天亮人多。”


金泰亨推开问询室的门,有点怀疑地回头看了看郑号锡。炽天使正筋疲力竭地叹着气,一只手深埋进他红色的头发里。金泰亨揉着手腕踏进走廊,仍然有些怀疑整个事情是否只是为了看他出丑而设计的一场马戏。这个神秘的保释人更让他心情烦乱。他在洛杉矶唯一称得上是“朋友”的人就是朴智旻,然而他们已经四年没有任何联系了。而另一个浮现在他脑海里的名字——金泰亨嗤笑着——他曾经抛弃过自己一次,又怎么还会在乎他是否还会回来?


他推开警局的钢化玻璃门。三月的西海岸,午夜时分,寒风仍然料峭。金泰亨切了一声,然后四处张望起来。花瓣状的月亮高悬在天空正中,街上行人寥落。他很快就发现了在马路对面驻足等待的那个身影。是个身形高挑修长,肩膀宽阔,留着利落的黑色短发,血红的嘴唇丰厚而饱满,皮肤却白得吓人的青年男人。他穿着一身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定制西装,在寒风中不耐烦地跺着脚。


金泰亨眯起眼睛,一种奇特的熟悉感从那人身上传来。棺材,烛泪和鲜血的味道。在他曾经对气味不那么敏感的时候,他几乎每天都生活在这样的味道里。他几乎以为他会永远与这些散发着死亡与腐朽的气息生活在一起,直到世界毁灭,山脉和海洋在火焰中燃烧,来自天上的光芒将不该行走在地上的他们焚烧殆尽,长眠者得到安宁,在世者获得解脱,他才会与这些气味一起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他从没想过自己会被遗弃,被丢下,像被腻烦的小孩子扔掉的,从街上捡来的流浪狗。


“带他走吧。”他记得那个声音说,冷漠不带一丝感情,“带他回他该去的地方。带他回家。”


金泰亨从那一刻起无家可归。




他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青筋与血管在手臂上勾勒出可怕的凸起。银灰色的毛发在他的皮肤上像野草一样冲破土地丛生蔓长。他的面部变得长而突出,尖利的牙齿在吻侧反射着冰冷的月光。


“金硕珍。”金泰亨——或者曾经被称为金泰亨的那个青年,而现在更像是一头三米高的直立银白色巨狼——带着用烈火铭刻在骨髓最深处的恨意,一字一顿地说出这个名字。


街对面的青年男人转过身子,看向他。没有惊讶,也没有转身离开。他就只是沉默地看着金泰亨。眼神里带着一些对于狼人来说太过复杂的情感。


金泰亨又一次咆哮起来。他四肢着地,向金硕珍的方向扑去,尖锐的利爪刺向他的心脏。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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